13岁女孩打胎应索要满14岁的男方多少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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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韶关法律问答顾问  我国法律规定中并无赔偿青春损失费的规定,也就是说要求青春损失费的赔偿没有法律依据:,在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不必要再为青春损失费的问题而忧虑。  青春损失费不属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原因有如下几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第一条规定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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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法律规定中并无赔偿青春损失费的规定,也就是说要求青春损失费的赔偿没有法律依据:,在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不必要再为青春损失费的问题而忧虑。  青春损失费不属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原因有如下几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第一条规定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的范围是:  1、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2、侵犯监护身份权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给监护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3、侵害死者人格权或非法利用、侵害遗体、遗骨给死者近亲属造成精神损害的;  4、灭失或毁损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而造成精神损害的。  符合以上范围情形的则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反之,不符合以上范围情形的则不得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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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打胎男方一般是无需赔偿的,但是男方有过错的除外。另外,在未婚先孕的情形下,如果女方因为做人工流产而花费了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因其怀孕的行为与男方有因果关系,所以女方可要求男方分担部分费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六条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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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未婚同居女方怀孕的,女方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自愿发生打胎行为的,男方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给予道义上的补偿。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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