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有折扣吗?是否超过法律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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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乌鲁木齐法律问答顾问生育独生子女的家庭目前已经不能享受独生子女奖励费,因我国目前的人口政策已经发生改变。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的通知》,只生育一个孩子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独生子女家庭再生育的,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此前已享受的不再退还。法

乌鲁木齐法律问答顾问

生育独生子女的家庭目前已经不能享受独生子女奖励费,因我国目前的人口政策已经发生改变。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的通知》,只生育一个孩子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独生子女家庭再生育的,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此前已享受的不再退还。法律依据:《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的通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已经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的,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继续执行;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没有再生育的计划生育家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只生育一个孩子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独生子女家庭再生育的,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此前已享受的不再退还。

克拉玛依法律问答顾问

法律分析:在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后不久,开始对独生子女家庭实行奖励政策。从1982年陆续开始,全国各地依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当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中有关“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由夫妇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50%”的意见,制定了每月5元独生子女费的奖励。对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可以在一定年限内领取独生子女费。独生子女费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中国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这就牵涉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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