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法院能否补充财产协议?

516 人看过
核心提示:南宁法律问答顾问离婚后的财产补充协议是否有效根据情况确定,具体如下:1、如果补充协议的内容是关于婚姻状况的协议,即虽然双方通过法定程序离婚,但事后签订补充协议,双方实际不离婚,仍是夫妻关系,即所谓的假离婚,补充协议无效;2、补充协议为子女抚养费、财产分割等方面的,双方行使处分民事权利的权利,不违反法律

南宁法律问答顾问

离婚后的财产补充协议是否有效根据情况确定,具体如下:1、如果补充协议的内容是关于婚姻状况的协议,即虽然双方通过法定程序离婚,但事后签订补充协议,双方实际不离婚,仍是夫妻关系,即所谓的假离婚,补充协议无效;2、补充协议为子女抚养费、财产分割等方面的,双方行使处分民事权利的权利,不违反法律规定,有效。根据法律规定,父母有义务抚养和教育子女;子女有义务赡养和帮助父母。当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当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禁止溺婴、弃婴等伤害婴儿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柳州法律问答顾问

法律分析:离婚后财产补充协议必须要在双方都协商一致的条件下来进行签订,写上双方的身份信息、要补充的事项,财产的具体金额等等;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贵港法律问答顾问

关于离婚协议是否可以补充:如果男女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后都没有办理离婚登记,那么双方可以协商增加相关内容。由于离婚协议此时尚未生效,只要双方同意对协议内容进行补充和完善,双方就可以对协议内容进行变更和补充。但是,如果离婚协议已经签署,离婚登记程序已经完成,则不能通过补充内容的方式推翻之前的协议。如果签订的离婚协议确有重大问题,如财产未分配等,必须及时处理。具体而言,双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双方协商处理。如果损失的财产较少,那么双方可以采取协商的形式,避免浪费时间和精力。如果双方都起诉了法院,如果涉及的财产很大,双方在谈判和处理方面有困难,他们可以去法院起诉。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后一年内,男女双方同意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可以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男女双方离婚后一年内,同意对离婚后一年内提出的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请求予以追悔。人民法院审理后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未发现欺诈、胁迫行为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投诉/举报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可进行投诉

律赞网lawun.net,致力打造一个律师咨询、在线学习的法律法规知识平台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