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手续在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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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泰州法律问答顾问离婚手续的办理方式:一般先由双方先形成纸质的离婚协议书,协力书要约定好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问题。然后携,带双方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手续。最后,民政局登记并下发离婚证。法律依据: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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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手续的办理方式:一般先由双方先形成纸质的离婚协议书,协力书要约定好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问题。然后携,带双方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手续。最后,民政局登记并下发离婚证。法律依据: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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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手续可以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也可以在法院办理。离婚方式有两种,第一种协议离婚,夫妻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第二种是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的,一方应当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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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手续是:当事人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需带的证件有: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等。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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