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方必须规定可以带孩子出去过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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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深圳法律问答顾问带孩子过夜一般不是探视权人的权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法定探望权。另一方应当予以协助,且聚义的探望时间、方式、地点、期限等具体内容由当事人协商确认,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确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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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孩子过夜一般不是探视权人的权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法定探望权。另一方应当予以协助,且聚义的探望时间、方式、地点、期限等具体内容由当事人协商确认,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确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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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一般不能带孩子过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法定探望权。另一方应当予以协助,且聚义的探望时间、方式、地点、期限等具体内容由当事人协商确认,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确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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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孩子不是一定可以陪孩子过夜的。因为探望权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具体内容一般由双方协商确认,若双方协商可以过夜的,则可以过夜,若双方约定不可以过夜的,一般不能过夜。当事人据此产生纠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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