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朋友圈看到有人无证行医,没有在无菌环境中操作双眼皮和注射,明目张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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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广州法律问答顾问无证行医的,涉嫌非法行医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死亡的;(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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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行医的,涉嫌非法行医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死亡的;(二)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三)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四)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五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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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行医的行为有很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发现无证行医行为时,经过认定后可以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如果构成犯罪的追究无证行医人的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无证行医查处工作规范》第十条对社会举报或者日常监督中发现的无证行医案件线索,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按规定予以受理,并进行核实。对符合《卫生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立案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定,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予以立案。因特殊情况,需要现场立案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日内补办立案审批手续。按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监督人员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日内报所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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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无证行医的行为有很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发现无证行医行为时,经过认定后可以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如果构成犯罪的追究无证行医人的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无证行医查处工作规范》第十条对社会举报或者日常监督中发现的无证行医案件线索,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按规定予以受理,并进行核实。对符合《卫生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立案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定,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予以立案。因特殊情况,需要现场立案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日内补办立案审批手续。按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监督人员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日内报所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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