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戚开电瓶车在农村乡间小路十字路口与另一电动车相撞,另一车主死亡,这个责任怎么定我们需要赔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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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乌鲁木齐法律问答顾问电动车与汽车相撞的,如电动车属于超标电动车的,按照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处理,事故责任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如属于非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的,则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

乌鲁木齐法律问答顾问

电动车与汽车相撞的,如电动车属于超标电动车的,按照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处理,事故责任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如属于非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的,则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和田法律问答顾问

汽车和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双方当事人的事故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昌吉法律问答顾问

发生有人伤的交通事故的赔偿:如果是驾驶员的责任的,驾驶员应当伤者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他人死亡的赔偿标准是,按二十年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死者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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