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买房,能不能用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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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天津法律问答顾问退休人员可以按揭贷款买房,但是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二手房房龄和贷款年限之和不能超过30年,贷款期限与借款人年龄之和不得超过65岁且贷款到期日不能超过土地使用的到期年限。《贷款通则》第十一条法律依据:《贷款通则》第十一条《贷款通则》第十一条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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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可以按揭贷款买房,但是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二手房房龄和贷款年限之和不能超过30年,贷款期限与借款人年龄之和不得超过65岁且贷款到期日不能超过土地使用的到期年限。《贷款通则》第十一条法律依据:《贷款通则》第十一条《贷款通则》第十一条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还款能力和贷款人的资金供给能力由借贷双方共同商议后确定,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自营贷款期限最长一般不得超过10年,超过10年应当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票据贴现的贴现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贴现期限为从贴现之日起到票据到期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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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工人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但年龄不能超过70岁。例如,如果他们现在60岁,公积金贷款只能贷款10年。借款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3、职业收入稳定,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5、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6、符合委托人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7、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8、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未偿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9、符合委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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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贷款只要符合贷款买房的条件,还是可以贷款买房的。如果缴纳了公积金还可以使用公积金进行偿还房屋贷款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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