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不在村里,有土地,有房子,可以享受村里共有的土地分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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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吴忠法律问答顾问按村组织章程处理中卫法律问答顾问村里的土地属于集体财产,该村村民都有份!至于是否分掉,应由村委决定。也可以用于集体建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吴忠法律问答顾问

按村组织章程处理

中卫法律问答顾问

村里的土地属于集体财产,该村村民都有份!至于是否分掉,应由村委决定。也可以用于集体建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固原法律问答顾问

法律分析:1.可以找乡镇政府协调此事。在农村,只要有农村户口,村里就会分一定面积的土地,一般是一部分为固定的土地作为基本口粮地平均分给村里人,口粮田按人平均承包,一般只负担农业税,体现社会福利原则,若有剩余用地,村民可自由承包土地,交纳承包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第十五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第四十八条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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