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最终结算是否需要向税务局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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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南昌法律问答顾问你好,对于个税申报问题,纳税人在取劳务报酬所得时,应在规定的纳税限期内在规定的纳税地点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并填报《个人所得税月份申报表》。新余法律问答顾问个人所得税最后一项选哪个由个人自己选择,可以选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也可以选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按照个人需求选择。个人年度收入

南昌法律问答顾问

你好,对于个税申报问题,纳税人在取劳务报酬所得时,应在规定的纳税限期内在规定的纳税地点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并填报《个人所得税月份申报表》。

新余法律问答顾问

个人所得税最后一项选哪个由个人自己选择,可以选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也可以选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按照个人需求选择。个人年度收入达到国家规定的交税起征点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个税并进行缴纳;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景德镇法律问答顾问

在个人所得税的最后一项中,当事人可以选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也可以选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具体可按照个人需求进行选择。个人年度收入达到国家规定的交税起征点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个税并进行缴纳;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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