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须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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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天津法律问答顾问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注意以下事项:劳动合同内容要尽量全面;双方当事人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合同的语言表达要明确、易懂;在用工之日起订立劳动合同,最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签订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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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注意以下事项:劳动合同内容要尽量全面;双方当事人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合同的语言表达要明确、易懂;在用工之日起订立劳动合同,最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签订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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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注意以下事项:合同内容要尽量全面;出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签订;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的语言表达要明确、易懂;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一款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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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应该注意的事项是,双方要协商一致;要采用书面形式;要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合同;并且需要包括工作时间、地点、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重要的条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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