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项专利权利要求是否可以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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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乌鲁木齐法律问答顾问需要提供更加详细的情况和田法律问答顾问专利申请可以复审一次。根据我国专利权的相关法律规定,专利申请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的,应当提交有关证据,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法作出相应的复审结论。《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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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可以复审一次。根据我国专利权的相关法律规定,专利申请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的,应当提交有关证据,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法作出相应的复审结论。《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复审后,认为复审请求不符合专利法和本细则有关规定的,应当通知复审请求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期满未答复的,该复审请求视为撤回;经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仍不符合专利法和本细则有关规定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驳回决定的复审决定。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复审后,认为原驳回决定不符合专利法和本细则有关规定的,或者认为经过修改的专利申请文件消除了原驳回决定指出的缺陷的,应当撤销原驳回决定,由原审查部门继续进行审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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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可以复审一次。根据我国专利权的相关法律规定,专利申请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的,应当提交有关证据,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法作出相应的复审结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复审后,认为复审请求不符合专利法和本细则有关规定的,应当通知复审请求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期满未答复的,该复审请求视为撤回;经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仍不符合专利法和本细则有关规定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驳回决定的复审决定。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复审后,认为原驳回决定不符合专利法和本细则有关规定的,或者认为经过修改的专利申请文件消除了原驳回决定指出的缺陷的,应当撤销原驳回决定,由原审查部门继续进行审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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