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上建房什么时候开始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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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北京法律问答顾问可以。房子建在耕地是违法的。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耕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按照规定应该对所建的违章建筑强行拆除。在农村建房子,首先要进行用地审批。符合条件的农户向所在村民

北京法律问答顾问

可以。房子建在耕地是违法的。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耕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按照规定应该对所建的违章建筑强行拆除。在农村建房子,首先要进行用地审批。符合条件的农户向所在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讨论通过后,落实建房位置,并将建房户的现有住房、人口、建房地点等张榜公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条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开垦耕地计划,监督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计划开垦耕地或者按照计划组织开垦耕地,并进行验收。

廊坊法律问答顾问

法律分析:可以。房子建在耕地是违法的。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耕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按照规定应该对所建的违章建筑强行拆除。在农村建房子,首先要进行用地审批。符合条件的农户向所在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讨论通过后,落实建房位置,并将建房户的现有住房、人口、建房地点等张榜公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条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开垦耕地计划,监督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计划开垦耕地或者按照计划组织开垦耕地,并进行验收。

石家庄法律问答顾问

在耕地上建房是改变土地性质的行为,是非法的,不允许的,轻而易举地被限期拆除,重的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一分也拿不到,建筑物建设成本也白白投入,不损失。如果在耕地上偷偷建房子,就会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物。面临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措施,将罚款或限期拆除。现在国家似乎不允许占用农田建房子。如果你已经占领了,我认为你应该了解现在农村住宅建设的政策资料,或者遵守国家的法律和规定。不能建在自己想要的地方!遵纪守法,做个好市民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在耕地上建房。不符合住房建设条件和土地规划,非法占用耕地的已建住宅(包括临时简单住宅、构筑物)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住宅的,依法强制拆除。严厉打击擅自买卖非农业建设和占用耕地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农村集体土地的行为。市国土资源部要严格报告审批程序,依法执行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城市居民到农村建房。严格实施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允许”。也就是说,非农业建设不能占用基本农田。不能以退耕还林为名,将平原地区耕作条件好的基本农田转换为农田。不能占用基本农田植树造林,不能发展林业。不能在基本农田里挖池塘养鱼、养殖牲畜和家禽等严重破坏耕种层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占用耕地新建砖窑,不得从耕地取土烧砖。村民建住宅要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利用原来的住宅基地和村内的闲置土地。因失职而造成耕地保护不力的,将按照《耕地保护责任书》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不按规定批准、罚则批准、擅自收取他人财物的相关负责人和监督失职负责人,由市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在基本农田上建房是违反国家法律的,如果以轻微的行政处罚拆了房子,将被罚款,追究建房者的刑事责任,建房子,并通过正规程序,在村里批准的农户上建房。我国对基本农田有保护制度,严禁个人非法占有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保护法》第十五条基本农田保护区依法划定后,任何机关和个人不得变更或占有。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选定等,确实不能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必须占用基本农田,专用农田或征收土地须经国务院批准。经国务院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务院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补充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土地,建立基本农田。占有单位应根据占用量和开垦原则,承担开垦占用基本农田量和质量相似的耕地的责任。不能开垦或不能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要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要专心开垦新的耕地。占用基本农田的单位,应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要求,将占用的基本农田耕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的耕地、低谷或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进行窑、建筑物、坟墓建设、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积固体废物或破坏基本农田的其他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基本农田土地开发林业和挖池塘养鱼。基本农田保护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从事基本农田建设窑、建筑物、坟墓建设、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固体废物堆积或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破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治理,恢复原来的种植条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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