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广西人,身份证还有几天就过期了,户口本不在身上,但有居住证,可以换身份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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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重庆法律问答顾问身份证到期了是可以在外地进行更换的,具体程序如下:1、由当事人持本人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到本人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进行申请;2、经有关部门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后,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3、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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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到期了是可以在外地进行更换的,具体程序如下:1、由当事人持本人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到本人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进行申请;2、经有关部门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后,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3、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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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到期的情况下,当事人是可以在外地换领的。根据相关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可以向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法律依据:《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第二条(一)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1、实行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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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身份证到期,不用必须回老家更换。【法律依据::《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一)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1、实行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2、合理设立异地受理点。根据当地流动人口数量、分布和地域情况,由市(县)公安机关确定户政办证大厅和部分户籍派出所为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点,并向社会公布。【3、提高异地受理工作效率。公民本人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由公安机关查询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和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核实。对符合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群众所需补齐的材料。【4、规范证件制发程序。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应当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要及时审核签发。受理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证件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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