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法院判决下来后让我丢了判决书和借条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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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凉山法律问答顾问法院判决书下来之后应当根据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处理民间借贷,如果义务人依然拒不履行的,则对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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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书下来之后应当根据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处理民间借贷,如果义务人依然拒不履行的,则对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三十八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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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判决后的处理方式如下:1、人民法院对民间借贷案件作出判决后,债务人不履行判决书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财产;2、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民间借贷的条件有哪些1、民间借贷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之间自愿的借贷;2、民间借贷出借的资金必须属于出借人所有或者拥有支配权的自有资金;3、民间借贷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贷;4、民间借贷的利息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上限;5、民间借贷的目的必须合法,不得为他人从事非法活动提供借贷。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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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判决后的处理方式如下:1、人民法院对民间借贷案件作出判决后,债务人不履行判决书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财产;2、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民间借贷的条件有哪些1、民间借贷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之间自愿的借贷;2、民间借贷出借的资金必须属于出借人所有或者拥有支配权的自有资金;3、民间借贷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贷;4、民间借贷的利息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上限;5、民间借贷的目的必须合法,不得为他人从事非法活动提供借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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