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听取受害者意见表应如何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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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广州法律问答顾问根据案件的发展时间和自诉还是公诉案件的不同,给受害人的法律文书多种多样,大体有受案登记表、受案回执、立案决定书、不予立案通知书、不立案理由说明书等。刑事诉讼流程所需要的法律文书。有立案、管辖、回避文书、律师参与刑事诉讼文书等。刑事案件的办理,一般要经过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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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案件的发展时间和自诉还是公诉案件的不同,给受害人的法律文书多种多样,大体有受案登记表、受案回执、立案决定书、不予立案通知书、不立案理由说明书等。刑事诉讼流程所需要的法律文书。有立案、管辖、回避文书、律师参与刑事诉讼文书等。刑事案件的办理,一般要经过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三个环节,以公安侦查阶段为例,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时,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章进行选取、制作、填写和使用刑事法律文书。刑事案件的办理,一般要经过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三个环节,以公安侦查阶段为例,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时,应当严格依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规章进行选取、制作、填写和使用刑事法律文书。(一)立案、管辖、回避文书1、受案登记表2、受案回执3、立案决定书4、不予立案通知书5、不立案理由说明书6、指定管辖决定书7、移送案件通知书8、回避/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书(二)律师参与刑事诉讼文书9、提供法律援助通知书10、会见犯罪嫌疑人申请表11、准予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通知书12、不准予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三、强制措施文书13、拘传证14、传讯通知书15、取保候审决定书、执行通知书16、被取保候审人义务告知书17、取保候审保证书18、收取保证金通知书19、保存证件清单20、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书21、没收保证金决定书、通知书22、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通知书23、责令具结悔过决定书24、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25、监视居住决定书、执行通知书26、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书27、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通知书28、拘留证29、拘留通知书30、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31、提请批准逮捕书32、逮捕证33、逮捕通知书34、变更逮捕措施通知书35、不予释放/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36、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37、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38、计算/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39、入所健康检查表40、换押证41、释放通知书42、释放证明书《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人民检察院接到报案、控告、举报或者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对于确有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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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不需要固定格式,关键是将被害人的意见写清楚:一是对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意见,可从犯罪事实的认定及法律适用阐述意见,提供证据;二是对是否追究被告人民事责任的意见,如不追究,就简单写不追究就可以了;如要追究,应提出具体请求及理由、依据,还应另行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二、回复时间如果通知书上没写明,可向检察院了解清楚,及时提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对下列事项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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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不需要固定格式,关键是将被害人的意见写清楚:一是对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意见,可从犯罪事实的认定及法律适用阐述意见,提供证据;二是对是否追究被告人民事责任的意见,如不追究,就简单写不追究就可以了;如要追究,应提出具体请求及理由、依据,还应另行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二、回复时间如果通知书上没写明,可向检察院了解清楚,及时提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对下列事项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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