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以前在工厂工作,被烫伤了。现在我辞职了,留下的伤疤现在复发了。我现在能和工厂打官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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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本溪法律问答顾问1、劳动争议发生后,可以向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投诉,也可以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务必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投诉,12333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维权电话。2、投诉,12333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维权电话。3、对于已经仲裁完成的劳动纠纷,如果单位拒不履行,受害人可以要求

本溪法律问答顾问

1、劳动争议发生后,可以向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投诉,也可以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务必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投诉,12333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维权电话。2、投诉,12333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维权电话。3、对于已经仲裁完成的劳动纠纷,如果单位拒不履行,受害人可以要求强制执行3、对于已经仲裁完成的劳动纠纷,如果单位拒不履行,受害人可以要求强制执行

沈阳法律问答顾问

1、只要有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不管有没有书面合同一样可以要求雇主负责工伤及补偿。可以找人作证,先找劳动仲裁部门,如不行就去法院上诉;经济困难可申请法律援助。2、用人单位应当自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3、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六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及时救治,并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鞍山法律问答顾问

工伤处理期间用人单位不能与劳动者解除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应当按经济补偿的标准支付两倍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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