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需要医疗保险XX补交吗?第二个月可以交吗?有什么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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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温州法律问答顾问辞职后医疗保险分以下两种情形:1、辞职后马上入职新单位,可将医保关系全部转移到新单位;2、辞职后没有马上入职新单位,但又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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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医疗保险分以下两种情形:1、辞职后马上入职新单位,可将医保关系全部转移到新单位;2、辞职后没有马上入职新单位,但又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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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医疗保险分以下两种情形:1、辞职后马上入职新单位,可将医保关系全部转移到新单位;2、辞职后没有马上入职新单位,但又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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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补交1、通过单位缴纳,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通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2、个人补缴,对于本地人来说,是可以直接到社保局去办理的,可以交城镇职工社保,3、中介代缴,选择一个合适的社保代理机构代为缴纳,是最直接最省心的补救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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