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临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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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北京法律问答顾问临时工算劳动者。临时工也是与公司订立了书面或者口头协议的员工,自公司用工之日起,临时工就与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因此临时工是劳动者,依法享有劳动者的权益,也需要依法履行其工作任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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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算劳动者。临时工也是与公司订立了书面或者口头协议的员工,自公司用工之日起,临时工就与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因此临时工是劳动者,依法享有劳动者的权益,也需要依法履行其工作任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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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临时工指的是短期合同工、非全日制合同工或者以完成某项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工。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临时工是企业用工的一种形式,其在工作期间是企业职工队伍的组成部分,必须纳入劳动管理。只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形成用工关系,不论工作时间长短,单位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等法律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所以临时工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就受劳动法律的保护。在此,我也提醒网友们,不要因为自己没有签订固定的劳动合同,没有所谓的“编制”,没有固定工作时间甚至没有固定收入就忽视对自己权利的保护,只要是劳动者,只要在工作,都受劳动法及相关法律的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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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是一个在计划经济时代耳熟能详的词汇,但现在已经不复存在。2008年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在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时,没有以临时工和正式工来加以划分,您所说的“临时工”应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即便是非全日制用工,也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的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因此,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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