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男女订婚已经半年了,女方一直不愿发生性关系,而男方不愿继续下去想分手,彩礼什么的可以拿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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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广州法律问答顾问有以下情形的彩礼应该退还: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3、给付彩礼方,因为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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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以下情形的彩礼应该退还: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3、给付彩礼方,因为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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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男女双方符合以下条件,那么女方应当将彩礼退还给男方: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3、给付彩礼方,因为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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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订婚后不论哪一方提出分手,只要最终没有缔结婚姻关系彩礼就应当退还。但如果双方已经共同生活了,且彩礼有部分已经用于共同生活所消耗了,则消耗掉的部分不需要返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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