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户口,别人有两个我用了一个,请问是不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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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广州法律问答顾问一个公民拥有两个户口是违法的,如果个人为了达到自己的利益通过非正常手段办理多个户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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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公民拥有两个户口是违法的,如果个人为了达到自己的利益通过非正常手段办理多个户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一、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二、假报户口的;三、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四、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五、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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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一个公民拥有两个户口是违法的,如果个人为了达到自己的利益通过非正常手段办理多个户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一)、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二)、假报户口的;(三)、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四)、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五)、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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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违法。一个公民拥有两个户口是违法的,如果个人为了达到自己的利益通过非正常手段办理多个户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一)、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二)、假报户口的;(三)、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四)、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五)、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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