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以前是四班三倒,现在公司要裁员高三班三倒,没有工资,没有休息,没有心思工作,可以被迫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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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长沙法律问答顾问符合以下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裁员:1、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情形之一;2、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3、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4、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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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以下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裁员:1、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情形之一;2、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3、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4、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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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状况不好、达到严重困难程度,且符合裁员条件和法定程序的才可以裁员。具体程序包括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未提前说明情况裁员的需要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同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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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公司在裁员时,都会委婉地向员工阐述目前公司陷入困境,然后希望员工能主动辞职,目的就是为了不支付裁员的经济补偿。根据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以“个人原因”为由主动辞职的情况下,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一些法律意识薄弱的员工,有可能在公司三言两语的引导下,就同意主动提交辞职申请。而那些稍有法律意识的员工就很聪明了,既然公司都打算主动辞退自己,那一定要好好争取自己应得的经济补偿,主动提出辞职是不可能的。老李在一家公司呆了7年多,一直以来都任劳任怨,不久前老李突然被领导叫到了办公室,领导表示目前公司收益不好,打算将一批年纪稍大的员工裁掉,包括老李。老李听完消息,心就凉了一半,没想到自己在这家公司做了7年,现在却因为年龄过大要被辞退,反应过来的老李冷静地表示,自己能够接受公司的做法,但他希望能拿到自己工作7年的经济补偿。听到老李的要求,领导面带难色地表示,这次谈话的目的是公司希望他能主动提出辞职,因为以公司目前的经济状况,支付老李7个月的经济补偿明显是不可能的。一番纠结讨论后,领导最后做出退让,表示可以替他向公司申请3个月的经济补偿,老李依然没有松口,两人多次协商无果后,领导只能先让老李回到位子上,表示公司会继续派人和他沟通。刚回到位子上不久,人事主管又找到老李,表示如果老李一定要经济补偿,那他们只好在老李的离职证明上注明“该员工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公司辞退”。当下老李就感到很愤怒,自己明明没有做任何违反公司规定的事,公司却要诬陷他,拿到属于自己的经济补偿有那么难吗?老李表示自己要考虑一下。回到座位上,老李及时给大学时期的律师好友打电话咨询,听完事情经过,好友笑着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一份正规的离职证明不能包含员工离职的原因,所以公司这样的行为显然是违法了。而且,如果公司真的要在离职证明上写明老李是“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辞退”的话,那么老李完全可以利用离职证明,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老李听完好友的介绍,昂首挺胸地走进了人事主管的办公室,表示自己一定要拿到经济补偿,如果公司一定要在他的离职证明上动手脚的话,那他就只能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权了。人事主管看着眼前的老李,有点呆住了,明明刚刚还唯唯诺诺的,怎么突然硬气起来了?其实主管也知道离职证明上不能动手脚,之所以会这样说,也只是想吓唬老李一下而已。最后老李如愿以偿地拿到了经济补偿,而公司也没有在他的离职证明上动手脚。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公司出具给员工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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