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租客已超过18天没交房租了,想赶他走,应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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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邵阳法律问答顾问租房合同到期租客不走的,房东可以向当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请公证人员对租客的物品进行现场清点、封存并出具公证书;清点财物时邀请居委会或村委会的有关人员到场见证签字备案,财物清点完毕后将其集中临时置于其他地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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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到期租客不走的,房东可以向当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请公证人员对租客的物品进行现场清点、封存并出具公证书;清点财物时邀请居委会或村委会的有关人员到场见证签字备案,财物清点完毕后将其集中临时置于其他地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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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没到期房东无权利赶租客走。租客可以要求房东在约定期限内履行租赁义务,或起诉至法院要求房东及时履行租房合同;期限届满后房东仍未履行的租客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由房东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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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拖欠房租且赖着不走拒不搬离的房东可以先行履行催缴义务,经通知仍未缴纳房租的房东有权向当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请公证人员对承租人的物品进行现场清点、封存并出具公证书,解除租赁关系收回房屋。法律依据:承租人拖欠房租且赖着不走拒不搬离的房东可以先行履行催缴义务,经通知仍未缴纳房租的房东有权向当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请公证人员对承租人的物品进行现场清点、封存并出具公证书,解除租赁关系收回房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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