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父母可单方立遗嘱为子女指定监护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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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大连法律问答顾问父母离异的,父母不能单方立遗嘱为子女指定监护人。虽然父母离婚,但父母子女的关系并未因此消除,父母仍然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如果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去世,而另一方健在的,则应当由另一方继续抚养子女。即使是父母去世要以遗嘱方式指定监护人的,立遗嘱的人也必须是后去世的一方,否则该遗嘱指定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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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异的,父母不能单方立遗嘱为子女指定监护人。虽然父母离婚,但父母子女的关系并未因此消除,父母仍然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如果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去世,而另一方健在的,则应当由另一方继续抚养子女。即使是父母去世要以遗嘱方式指定监护人的,立遗嘱的人也必须是后去世的一方,否则该遗嘱指定监护人的行为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九条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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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父母不能单方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父母离异,如果一方去世,但另一方还在世的,应直接由另一方担任孩子的监护人,对孩子履行监护义务,而不是由当事人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只有当另一方也要去世时,其就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即立遗嘱的人必须是后去世的一方,否则法律不承认当事人遗嘱指定监护人行为的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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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一般情况下不能单方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如果父母离异,一方去世,但另一方还在世的,应直接由另一方担任孩子的监护人,履行监护义务,而不是由当事人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只有当另一方也要去世时,其就可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即立遗嘱的人必须是后去世的一方,否则法律不承认当事人遗嘱指定监护人行为的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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