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换工作地点后,我上了三周班,全身关节疼痛。我真的不能工作,所以我提议离开。因为环境潮湿,我没有提前一个月离开。是违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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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衢州法律问答顾问法律分析:首先要看您和单位是如何约定的,如当时单位向您明示过或双方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作地点会在多个地点轮流或工作本身需要到多地流动,应当按约定履行,如您不愿意,应当自行与单位协商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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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首先要看您和单位是如何约定的,如当时单位向您明示过或双方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作地点会在多个地点轮流或工作本身需要到多地流动,应当按约定履行,如您不愿意,应当自行与单位协商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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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看您和单位是如何约定的,如当时单位向您明示过或双方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作地点会在多个地点轮流或工作本身需要到多地流动,应当按约定履行,如您不愿意,应当自行与单位协商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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