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营业执照餐饮服务包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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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北京法律问答顾问法律分析:营业执照餐饮服务包括五类。第一类: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供餐人数300人以上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第二类:中型餐馆,快餐店,供餐人数3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供餐人数50~500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第三类:小型餐馆,小吃店,饮品店,供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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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营业执照餐饮服务包括五类。第一类: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供餐人数300人以上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第二类:中型餐馆,快餐店,供餐人数3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供餐人数50~500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第三类:小型餐馆,小吃店,饮品店,供餐人数50人以下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第四类:建筑工地食堂;第五类: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法律依据:《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第五条:餐饮服务许可审查按照以下类别分别进行:第一类: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供餐人数300人以上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第二类:中型餐馆,快餐店,供餐人数3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供餐人数50~500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第三类:小型餐馆,小吃店,饮品店,供餐人数50人以下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第四类:建筑工地食堂;第五类: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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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营业执照餐饮服务包括五类。第一类: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供餐人数300人以上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第二类:中型餐馆,快餐店,供餐人数3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供餐人数50~500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第三类:小型餐馆,小吃店,饮品店,供餐人数50人以下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第四类:建筑工地食堂;第五类: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法律依据:《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第五条:餐饮服务许可审查按照以下类别分别进行:第一类: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供餐人数300人以上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第二类:中型餐馆,快餐店,供餐人数3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供餐人数50~500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第三类:小型餐馆,小吃店,饮品店,供餐人数50人以下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第四类:建筑工地食堂;第五类: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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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是根据餐饮服务许可证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的许可项目来核定的,例如中式餐饮、西式餐饮、凉菜制作、烧烤熟肉等。营业执照办理材料1、《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经营者资格证明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5、《指定委托书》6、许可项目审批文件7、《补充信息登记表》8、本人身份证明法律依据:《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第十条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书;(二)名称预先核准证明(已从事其他经营的可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三)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不属于本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情形的说明材料;(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符合本办法第九条有关条件的材料;(六)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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