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对物业管理不满意可以拒绝缴纳物业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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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滨州法律问答顾问对物业管理不满意,一般不可以拒交管理费。如果物业管理公司只是在管理方面有一些瑕疵,则应当交纳物业管理费;如果物业管公司没有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履行管理义务,那么可以不交物业管理费,并要求物业管理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八条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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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物业管理不满意,一般不可以拒交管理费。如果物业管理公司只是在管理方面有一些瑕疵,则应当交纳物业管理费;如果物业管公司没有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履行管理义务,那么可以不交物业管理费,并要求物业管理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八条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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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不满意可否拒交物业管理费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即:1、如果物业管理公司只是在管理方面有一些瑕疵,则应当交纳物业管理费。2、如果物业管公司没有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履行管理义务,那么可以不交物业管理费,并要求物业管理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第九百三十八条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第九百三十八条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第九百三十八条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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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应先行与业主进行协商并发出催告,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业主仍未缴纳的,物业公司可以作出起诉业主的决定,要求业主支付物业费并承担滞纳金、违约金等损害赔偿。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第六十四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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