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可以执行房产份额吗,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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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吉安法律问答顾问房产纠纷执行法院判的份额需要双方先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法院再根据实际情况强制执行。法院作出强制执行的判决后,一方当事人可以单方面进行申请房产登记。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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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执行法院判的份额需要双方先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法院再根据实际情况强制执行。法院作出强制执行的判决后,一方当事人可以单方面进行申请房产登记。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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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院判的份额执行需要双方协商执行,如果协商不成的,法院再根据实际情况强制执行。法院作出强制执行的判决后,一方当事人可以单方面进行申请房产登记。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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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份额确定可以强制执行。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执行作为共有财产的房屋时,执行法院应告知共有人有权对房屋进行协议分割或向法院要求分割。共有人没有协议分割或者提起诉讼的,那么执行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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