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被告人行为时是否年满18周岁有相互矛盾的证据时,到底有什么证据可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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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石家庄法律问答顾问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1.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2.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3.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的。4.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的。5.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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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1.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2.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3.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的。4.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的。5.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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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可以,一切能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都可向法庭提供,未成年人的证言也是证据的一种。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三条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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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证据是不可以单独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的:未成年人所作的与行为能力不相适应的证言;与一方当事人有亲属关系等密切关系,为其做有利证言的;或者应当出庭作证而无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十一条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适应的证言;(二)与一方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或者与一方当事人有不利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当事人不利的证言;(三)应当出庭作证而无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四)难以识别是否经过修改的视听资料;(五)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六)经一方当事人或者他人改动,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的证据材料;(七)其他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材料。第七十二条庭审中经过质证的证据,能够当庭认定的,应当当庭认定;不能当庭认定的,应当在合议庭合议时认定。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中阐明证据是否采纳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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