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已过期,发生事故,双方同等责任,对方医药费4000元,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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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深圳法律问答顾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发生车祸有交强险的话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珠海法律问答顾问发生车祸后,如果双方对赔偿产生纠纷而对责任划分意见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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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发生车祸有交强险的话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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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车祸后,如果双方对赔偿产生纠纷而对责任划分意见相同的,应该及时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修理费)进行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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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医药费赔偿流程如下:1、被保险人到肇事方的投保的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2、提交责任认定书、医药费票据等材料;3、保险公司受理后决定理赔金额;4、确定数额后支付赔偿金。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第二十九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第二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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