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我是一个大车司机,是为别人的老板开车,一个人在交通事故中受伤。交警说,除了保险公司的赔偿外,我还应该赔偿精神损失费,并得到家人的理解。我想支付精神损失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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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温州法律问答顾问交通事故中的精神损失费,指的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受害者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在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之外同时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有哪些1、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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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的精神损失费,指的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受害者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在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之外同时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有哪些1、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2、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3、精神损害赔偿标准,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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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的精神损失费,指的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受害者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在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之外同时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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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受伤有精神损失费吗1、交通事故受伤是否有精神损失费,需根据以下情况决定:(1)对于轻微的交通事故,精神损失费不予支持;(2)对人员的伤害达到伤残的,一至十级均可,或是死亡的,精神损失费会受到支持。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二、交通事故的赔偿范围有哪些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护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7、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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