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女儿12岁,和17岁男孩发生了性关系,我可以报警吗,怎么处理?

1597 人看过
核心提示:律赞网法律问答顾问法律分析:建议马上报警。对方涉嫌罪,且属于情节严重。十四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发生性行为,不管其是否愿意,均按强奸论处。猥亵幼女罪,或奸淫幼女罪,不管女孩是不是自愿的都构成以上罪名,而且法律规定在量刑上要从重处罚。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

律赞网法律问答顾问

法律分析:建议马上报警。对方涉嫌罪,且属于情节严重。十四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发生性行为,不管其是否愿意,均按强奸论处。猥亵幼女罪,或奸淫幼女罪,不管女孩是不是自愿的都构成以上罪名,而且法律规定在量刑上要从重处罚。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几乎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二款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五十九条第二款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三百条第三款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遵义法律问答顾问

强奸罪属于严重侵害他人人权的违法犯罪行为,建议您及时就医保存证据同时尽快报警处理,可以申请人身伤害赔偿,比如说医疗费、误工费、住院费或者是伤残费,也可以申请财产损害费。强奸罪不管在哪个国家都是属于刑事案件,在中国起步就是坐牢三年,情节恶劣的会加重刑事刑罚。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只要被害人有相应的证据证明,那么被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为就医治疗而支出的各种费用以及因为误工减少的收入等,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误工费等,被告人均应根据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结果进行赔偿。但是若被害人并非未成年人,那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相关规定,法院一般情况下不再受理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速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可见目前除特殊情况外,申请精神损害赔偿基本无成功可能,被害人如提出附带民事诉讼时,仅能对受到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申请民事赔偿。建议被害人妥善保存受到损害和相关一系列证据,仅对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只要被害人有相应的证据证明,那么被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为就医治疗而支出的各种费用以及因为误工减少的收入等,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误工费等,被告人均应根据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结果进行赔偿。但是若被害人并非未成年人,那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相关规定,法院一般情况下不再受理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速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可见目前除特殊情况外,申请精神损害赔偿基本无成功可能,被害人如提出附带民事诉讼时,仅能对受到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申请民事赔偿。建议被害人妥善保存受到损害和相关一系列证据,仅对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只要被害人有相应的证据证明,那么被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为就医治疗而支出的各种费用以及因为误工减少的收入等,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误工费等,被告人均应根据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结果进行赔偿。但是若被害人并非未成年人,那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相关规定,法院一般情况下不再受理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速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可见目前除特殊情况外,申请精神损害赔偿基本无成功可能,被害人如提出附带民事诉讼时,仅能对受到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申请民事赔偿。建议被害人妥善保存受到损害和相关一系列证据,仅对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一百零三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第一百零四条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广安法律问答顾问

法律分析:1、与女儿发生性关系,如果女儿年满16周岁且是自愿的情况,不属于违法,但是是违背道德的行为。2、如果女儿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与女儿发生性关系,不管其是否自愿,都触犯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3、如果女儿不满14周岁,与女儿发生性关系,不管其是否自愿,触犯强奸罪,且应当从重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律赞网lawun.net,致力打造一个律师咨询、在线学习的法律法规知识平台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