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与劳动合同单位不一致是合法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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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徐州法律问答顾问【法律分析】可以到劳动部门申诉。参保单位和劳动合同单位不一致是不合法的,损害职工利益。如国交保险的单位和你工作的单位,都在同一个地区的话,这样的做法并不违法,也不能说现在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合同的,但是如果在外地为你参加保险的,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为你在当地补交参保单位:是指报告期内己在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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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可以到劳动部门申诉。参保单位和劳动合同单位不一致是不合法的,损害职工利益。如国交保险的单位和你工作的单位,都在同一个地区的话,这样的做法并不违法,也不能说现在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合同的,但是如果在外地为你参加保险的,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为你在当地补交参保单位:是指报告期内己在统筹范围内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的各类单位,也就是保险中投保人的身份地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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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参保单位和劳动合同单位不一致是不合法的,损害职工利益。办理好缴费登记手续后,缴费单位应当在每月1日至15日内,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日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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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和社保不一致通常来说也是合法的,只要是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即可。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应当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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