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正在领取失业金的人。在劳务公司的介绍下,我做了一个月的临时工。公司帮我交了工伤。现在我不做了,工伤也停了。我能再拿到失业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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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上海法律问答顾问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中,最主要一条就是:非本人意愿失业。即用工单位辞退、开除可以领取失业金,职工辞职不能领取失业金。所以你说的情况两次均不能领取。若这2次均为被单位辞退,则均可以。杭州法律问答顾问如果劳动者受工伤后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不可以领失业金;如果是非因本人意愿而中断就业,并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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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中,最主要一条就是:非本人意愿失业。即用工单位辞退、开除可以领取失业金,职工辞职不能领取失业金。所以你说的情况两次均不能领取。若这2次均为被单位辞退,则均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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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劳动者受工伤后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不可以领失业金;如果是非因本人意愿而中断就业,并且具有和单位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已经登记了失业打算求职等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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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工伤后,如果主动辞职的,除了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外,是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的,但是如果有工伤伤残的话,可以依法获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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