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商业化,没有超高的情况下,还要按商业化支付取暖费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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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南充法律问答顾问商业取暖费属于非居民住宅范围的,应当按照商服收取热费。商业属于经营、盈利性的,水、电、暖的收费标准,所以本身就要比普通住宅用房的要高一些。商用建筑、民用住宅都是按照建筑面积收取取暖费:1、建筑面积是你房产的实际所有面积;2、建筑本身也会吸收热量并提升温度,且有助于房间温度上升;3、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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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取暖费属于非居民住宅范围的,应当按照商服收取热费。商业属于经营、盈利性的,水、电、暖的收费标准,所以本身就要比普通住宅用房的要高一些。商用建筑、民用住宅都是按照建筑面积收取取暖费:1、建筑面积是你房产的实际所有面积;2、建筑本身也会吸收热量并提升温度,且有助于房间温度上升;3、公共部分的取暖费用,由所有住户按面积均摊;所以,取暖费是按照建筑面积收取的。如果是尚未交付的房子没有取暖费的,已交付而没有入住的应该在本年度供暖季开始之前,到相应的供暖公司提交申请停止供暖,申请成功的将按照空置房收取费用。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四十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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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取暖费一般是不能拒交的,长期空房屋,其所有人也须按标准交纳取暖费用,但如果温度不达标,或者供暖不能保障的,可以不交取暖费。法律依据:《国家授时中心取暖费收取标准和办法》第二条取暖费的收取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每月2.5元,每个采暖季按四个月计算。集体宿舍收取标准为每人每采暖季300元。第七条长期空关房屋,其所有人也须按标准交纳取暖费用。第十一条凡应交纳取暖费的全体住户均应按时交纳费用,不按时交纳费用的或拒交费用的,中心本部或授时部有权采取相应措施给予制约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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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般来说,房东保证房屋处于可以居住的状态下,取暖费用是由房东付款的。一般情况下,由租户负责上交租房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在租客居住的这段时间,房东是不会支付任何费用的。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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