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婚前房子的女性能否要求永久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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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聊城法律问答顾问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在其配偶的婚前房子可以一直居住,若是夫妻二人离婚了就丧失了其居住权,因为其婚前房子为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得对其分割。根据2021年即将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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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在其配偶的婚前房子可以一直居住,若是夫妻二人离婚了就丧失了其居住权,因为其婚前房子为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得对其分割。根据2021年即将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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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对婚前房子可以设有居住权,但是居住权的使用期限等需要合同约定。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居住权是消灭的,婚前房屋作为一方个人财产,另一方式没有所有权的,所以,居住权也消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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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子配偶是有居住权的,但是居住权的使用期限等需要合同约定。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居住权是消灭的,婚前房屋作为一方个人财产,另一方式没有所有权的,所以,居住权也消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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