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结婚证,后来又分开了,有个儿子女方不想要儿子却又不把儿子户口迁过来我该怎么办?

1009 人看过
核心提示:南宁法律问答顾问没有领结婚证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不需要离婚,只要解除同居关系,可以协商解除同居关系,也可以以分割财产等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户口本的话,可以将一方的户口迁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

南宁法律问答顾问

没有领结婚证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不需要离婚,只要解除同居关系,可以协商解除同居关系,也可以以分割财产等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户口本的话,可以将一方的户口迁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北海法律问答顾问

没有结婚证可以转孩子户口,但是需要有孩子的法定监护权,抚养权。户口迁移的手续,每个地方都有所差异,具体以当地为主,建议咨询相关部门。一般小孩户口从男方迁到女方家,需要到男方的户籍地公安局户籍窗口申请,审核办理或签发《户口准迁证》,凭准迁证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到女方迁入地公安局办理落户即可。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梧州法律问答顾问

没有结婚证是能转孩子户口的,且需要办理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就可以凭借该迁入证明办理户口的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这与是否有结婚证没有太大的关联。法律依据:没有结婚证是能转孩子户口的,且需要办理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就可以凭借该迁入证明办理户口的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这与是否有结婚证没有太大的关联。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律赞网lawun.net,致力打造一个律师咨询、在线学习的法律法规知识平台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