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丈夫和我都结婚了。他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监护权属于他。我有一个儿子的监护权属于我的前夫。我和我的第二个丈夫有一个两岁半的女儿。我可以离婚争取女儿的监护权吗?我有经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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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四平法律问答顾问夫妻离婚子女监护权的判断标准是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一、两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与母亲同住。但是,如果母亲患有长期无法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抚养条件不履行抚养义务,孩子可以和父亲一起生活。2、对于两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都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更有利于争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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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子女监护权的判断标准是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一、两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与母亲同住。但是,如果母亲患有长期无法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抚养条件不履行抚养义务,孩子可以和父亲一起生活。2、对于两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都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更有利于争夺子女的监护权:(1)绝育或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2)子女长期生活,改变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3)没有其他子女,对方有其他子女;(4)孩子和他们一起生活,比对方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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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夫妻离婚时,子女监护权的归属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将按照有利于儿童成长的原则作出判决。因此一方离婚对子女监护权的归属影响不大。法院应当根据儿童身心健康的利益、保护儿童合法权益、未成年子女年龄、与父母的感情、父母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第四十五条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四十六条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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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孩子的监护权,看具体情况: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由女方做监护人,两岁以上十岁以下可以协商解决,或者是取决于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和成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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