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音乐家许可,广播电台播放正版CD是否构成侵权,侵犯了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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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北京法律问答顾问著作权侵权的构成要件:(1)有侵权的事实。即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按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条件,擅自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2)行为具有违法性。著作权是一种绝对权,任何人都负责有不能侵犯该项权利的不作为义务。(3)行为人主观有过错。所谓过错,是指侵权人对其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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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侵权的构成要件:(1)有侵权的事实。即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按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条件,擅自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2)行为具有违法性。著作权是一种绝对权,任何人都负责有不能侵犯该项权利的不作为义务。(3)行为人主观有过错。所谓过错,是指侵权人对其侵权行为及其后果所抱的心理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

唐山法律问答顾问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是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凡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又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擅自利用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的行为。

保定法律问答顾问

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他人音乐作品构成侵权的。但非用于营利等商业目的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发表、使用、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且行为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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