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了,别人欠他的钱怎么还?多个继承人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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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天津法律问答顾问欠钱人去世了找以下主体还:1、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清偿;2、也可以向债务人的继承人主张清偿,遗产未分割的,数个继承人均应列为被告。如果遗产分割结束,参加分割遗产的继承人作为共同被告。债务人没有遗产,应终结诉讼。法律依据:欠钱人去世了找以下主体还:1、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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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人去世了找以下主体还:1、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清偿;2、也可以向债务人的继承人主张清偿,遗产未分割的,数个继承人均应列为被告。如果遗产分割结束,参加分割遗产的继承人作为共同被告。债务人没有遗产,应终结诉讼。法律依据:欠钱人去世了找以下主体还:1、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清偿;2、也可以向债务人的继承人主张清偿,遗产未分割的,数个继承人均应列为被告。如果遗产分割结束,参加分割遗产的继承人作为共同被告。债务人没有遗产,应终结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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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人死了,可以到人民法院请求其继承人进行赔偿,要是欠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可以找死者的配偶进行偿还。如果不是的,可以从死者的遗产中优先偿还债务,但既没有遗产,又无继承人偿还的,那么就只能一笔勾销。《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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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夫妻中一方死亡,若是有债务的,所有的继承人应当在遗产的价值范围内偿还债务。并不是只有配偶需要偿还债务。超过遗产价值的部分可以自愿归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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