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合同未约定抵押担保范围的,如何界定抵押担保范围?

870 人看过
核心提示:广州法律问答顾问抵押担保的范围,一般是由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双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抵押担保的范围就以担保法规定的法定抵押担保的范围为准。抵押担保的范围主要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

广州法律问答顾问

抵押担保的范围,一般是由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双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抵押担保的范围就以担保法规定的法定抵押担保的范围为准。抵押担保的范围主要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韶关法律问答顾问

法律分析:确定抵押担保范围需要看合同中是否有约定,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从法律规定。抵押担保范围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可以在抵押合同中事先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抵押权的法定担保范围包括:(1)主债权;(2)利息;(3)违约金;(4)损害赔偿金;(5)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深圳法律问答顾问

抵押合同中约定的担保范围往往包括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在办理抵押登记时,除主债权外的其他附随债权尚未发生,亦无法确定出具体的数额,因此抵押登记中所记载的被担保的债权金额,仅为债权本金。押物登记记载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的,以登记记载的内容为准”的规定,判令抵押权人仅在登记的债权数额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律赞网lawun.net,致力打造一个律师咨询、在线学习的法律法规知识平台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