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退出合伙企业后一个月出现问题,是否应承担责任?

806 人看过
核心提示:成都法律问答顾问退出合伙企业需要符合的条件是:1、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2、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3、符合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

成都法律问答顾问

退出合伙企业需要符合的条件是:1、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2、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3、符合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泸州法律问答顾问

合伙人退伙之后,如果债务是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而发生,那么应当承担责任,且为无限连带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第五十三条规定,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五十四条规定,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分担亏损。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二条

攀枝花法律问答顾问

合伙人退伙之后,如果债务是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而发生,那么应当承担责任,且为无限连带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第五十三条规定,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五十四条规定,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分担亏损。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二条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第五十三条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五十四条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分担亏损。

律赞网lawun.net,致力打造一个律师咨询、在线学习的法律法规知识平台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