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为私人工作摔骨折,到医院用自己的医保卡报销,后来他不管这件事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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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第一步,要求用人单位垫付医疗费,进行治疗。注意尽量不要自己垫付医疗费,否则以后处理工伤,无论是协商解决还是打官司都非常的被动;第二步,收集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这一点相当关键。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必备材料,没有劳动关系证明,将无法启动下一步的工伤认定程序;没有劳动关系证明,不要轻易启动工伤认定程序,否则也可能使自己处于非常被动的局面;第三步,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进行的行政确认,是处理工伤最为重要的一步。如果单位认可是工伤,劳动者可以建议用人单位去申请工伤认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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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如果发生了工伤却用了自己的医保卡进行付账,那么需要带上工伤鉴定证明以及住院医疗的发票,到当地医保局进行办理。在工伤医疗的过程中,一定要向医疗机构明确表明是工伤,不要用自己的社保卡,走手动的报销流程,先自己全额支付医疗费用,然后再进行工伤报销,一般的工伤报销是医疗费用,营养费和误工费以及精神损失费是不在报销范围内的,根据规定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公司在停工留薪期也要支付员工的工资,然后按照伤残鉴定的标准和公司协商处理,如果双方对协议有异议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根据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是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工伤的职工在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由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相关机构同意后就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内报销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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