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竣工的房产,物业费是谁承担?

1969 人看过
核心提示:临沧法律问答顾问没有交房的物业费一般由开发商交纳,但如果开发商已经通知业主办理入住通知,自业主接到入住通知办理之日起,物业费开始计收;如果因为个人原因迟迟不去办理入住手续,即使没有办交房也没有领钥匙,物业费也是正常计收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

临沧法律问答顾问

没有交房的物业费一般由开发商交纳,但如果开发商已经通知业主办理入住通知,自业主接到入住通知办理之日起,物业费开始计收;如果因为个人原因迟迟不去办理入住手续,即使没有办交房也没有领钥匙,物业费也是正常计收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文山法律问答顾问

要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没有以任何形式向所有业主发入住通知,这种情况是不需要缴纳物业管理费,所谓物业费其实是业主在实际享受物业服务的同时,应向物业服务公司缴纳的服务费用。第二种情况,开发商通知业主办理入住通知,自业主接到入住通知办理之日起,物业费开始计收;也就是说如果您接到了入住通知,而因为个人原因迟迟不去办理入住手续,即使你没有办交房也没有领钥匙,物业费也是正常计收的。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昆明法律问答顾问

法律分析:房屋未出售的时候物业费由房屋原有者支付。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律赞网lawun.net,致力打造一个律师咨询、在线学习的法律法规知识平台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