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当我和妻子结婚时,她把户口迁到了我身边。当时,我的政府正在进行征地拆迁,她赶上了失地农民的拆迁政策。结婚一年后,她提出离婚。离婚后,她很快将户口迁回原户籍所在地。我听说她原来的户籍所在地也要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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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绍兴法律问答顾问想要迁回户口的需要取得当地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迁回的证明,然后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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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迁回户口的需要取得当地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迁回的证明,然后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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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回应当取得当地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迁入的证明。因为落户将能参与土地等自然资源以及其他利益的分配,还要分享原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益。因此,必须先取得当地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的同意方可迁入户口。其次,应当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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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能否迁回原籍需要咨询户口原籍所在地派出所,通常,迁回原籍的情况有一下几种情况:1、因读书学习迁出去的,若是因为学习的需要把户口迁出,那不管什么时候,想要迁回原籍落户,都是可以的,户口性质不变的;2、特定时期的大中专生,满足条件、符合政策的,可以迁回原籍,而且还可以非转农。3、如果是因为买房,或者其他原因,自行农转非的,那就不能再回到农村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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