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订无代理权合同时,有哪些情况不能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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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北京法律问答顾问无权代理合同的撤销权是指被代理人依法享有的,在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实施代理行为后,可以单方将该代理行为归于无效的权利。该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为经第三人催告后,被代理人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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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代理合同的撤销权是指被代理人依法享有的,在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实施代理行为后,可以单方将该代理行为归于无效的权利。该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为经第三人催告后,被代理人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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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代理合同的撤销权是指被代理人依法享有的,在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实施代理行为后,可以单方将该代理行为归于无效的权利。该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为经第三人催告后,被代理人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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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可以变更或撤销的情形有重大误解的合同;被合同的相对方或第三方欺诈订立的合同;被合同的相对方或第三方胁迫订立的合同;以及在不利状态下,订立的显失公平的合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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