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爸爸的脚粉碎性骨折。今年2月,他在医院做了手术。他上了钢板。他还没到拿钢板的时间。现在钢板断了。医院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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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黔西南法律问答顾问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遵义法律问答顾问手术给患者造成医疗损害的,如果能够证明是由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过错而导致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六盘水法律问答顾问法律分析:

黔西南法律问答顾问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遵义法律问答顾问

手术给患者造成医疗损害的,如果能够证明是由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过错而导致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六盘水法律问答顾问

法律分析:具体要看该骨折是否在住院是同一部位已骨折情况下再次产生的。如回是那么就要综合情况答来考虑,比如是自己的原因再次造成的,那么该医疗费用不用赔偿。如是因为受害人身体原因造成的,那么仍需承担责任。但如是没有上述情况而发生新鲜性骨折。那么应当与事故无关,无需承担责任。一般在案件中处理,对住院未及时查出,但出院后查出骨折的,一般要看原始记录。比如说住院时,该部位是否的不适等情况。但按你所述,如是在出院一周后查出一般为陈旧性或在原骨折未愈合时又发生骨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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