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你有人给我介绍了一个女朋友。她说她离婚了。我们在一起一年半了。后来才知道她没有离婚。我们住在一起的时候,每天都向我要钱,总是给她3万多元。从这几天开始,我就知道她有个别男人在一起了。我能把钱拿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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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分手后男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索要之前赠与给女方钱款的,人民法院不会支持男方的诉讼请求;但是如果分手后是要求返还恋爱期赠与的贵重物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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