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原告,被告没有可执行的财产。最近,我发现了一条线索,被告是原告,但我不知道这个案子。我可以通过什么方式知道这个案子的受理情况,只知道这个案子已经申请了300万元的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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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济宁法律问答顾问你好,采取诉讼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必须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第二,采取诉讼保全的案件应当具有给付内容,比如给付一定的金钱、给付某一物品。第三,诉讼财产保全主要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但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

济宁法律问答顾问

你好,采取诉讼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必须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第二,采取诉讼保全的案件应当具有给付内容,比如给付一定的金钱、给付某一物品。第三,诉讼财产保全主要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但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第四,申请必须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不得向非受诉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

临沂法律问答顾问

原告在不知道被告财产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查询被告的财产信息,然后再保全。申请保全人可以向已经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执行法院,书面申请通过该系统查询被保全人的财产。

滨州法律问答顾问

原告在不知道被告财产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根据法律规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申请人也有义务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这里的财产线索,是指申请执行人能够通过私人的手段或者聘请律师可以查找到的财产线索。如家庭收入情况(工资情况)、未经登记的具有重大价值的财产(珠宝)等。对于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信息,由法院依法直接查询。法院在受理执行申请后,会依法责令被执行人向法院申报财产,也可以依法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调查,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处分等措施,并视情况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生效法律文书得以履行,确保申请人的权益得到保护。当事人可以根据相关的强制执行申请程序进行申请,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作出判断,是否受理,一般情况下都会受理才能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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