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去上班的路上摔倒了,被电瓶车压到脚上,导致骨折。我们公司说我不能算工伤,因为我是自我摔倒的,不是别人撞到我的。这是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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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昌都法律问答顾问员工在上班路上本人摔倒造成骨折的,不属于工伤,如交通工具造成的按照工伤办理。工伤的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原因的,自己摔倒的不按照工伤进行赔偿办理。相关的当事人员可以按照意外伤害,由自身的意外保险进行赔偿自身的损失。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昌都法律问答顾问

员工在上班路上本人摔倒造成骨折的,不属于工伤,如交通工具造成的按照工伤办理。工伤的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原因的,自己摔倒的不按照工伤进行赔偿办理。相关的当事人员可以按照意外伤害,由自身的意外保险进行赔偿自身的损失。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拉萨法律问答顾问

上班路上自己摔伤不算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患职业病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其他。《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林芝法律问答顾问

法律分析:上班路上自己摔伤不算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患职业病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其他。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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